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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工商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信息来源于:扬中之窗 发布时间:2014/3/16
【项目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注销、备案登记
【项目流程】
受理-核准
【申报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变更住所提交)。
5、修改后的出资清单(变更成员出资总额须提交)。
6、经营项目前置许可文件(变更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7、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须提交)。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
1、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2)人民法定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1)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2)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
成员备案
1、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
3、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
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备案
1、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办理时限】
法定:15个工作日
承诺:6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电话:13645289186 邮箱:yzbst#qq.com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三茅街道环城北路588号青创中心2楼 邮编:2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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