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扬中市2019年度第5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扬中市呈报的(扬)地呈字[2019]第7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扬中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开发区三跃社区、兴城村,三茅街道港联社区,新坝镇联合村、双新村、永平村,油坊镇太平村11.248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7.8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开发区三跃社区、兴城村,三茅街道港联社区、中桥社区,新坝镇联合村、双新村,油坊镇太平村2.045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293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2481公顷;征收土地13.2935公顷。
二、同意扬中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督促扬中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