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扬中之窗【微爆料】爆料规则

  • 扬中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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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5/4 23:14:35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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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爆料内容
  只要你关注扬中的经济社会发展;
  只要你关注老百姓的疾苦等民生问题;
  只要你关注身边正在发生的大小事情;
  只要你敢于伸张正义、嫉恶如仇、正风肃纪、惩恶扬善;
  只要你热爱着扬中这片热土;
  只要你懂得分享是人生最快乐和幸福的事情;
  ……
  那就快来参加爆料吧!让你的爆料成为全市网民的关注热点、焦点!
  现如今社会上很多的突发事件都是第一时间在网上曝光的。在突发事件面前,您是否也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拍下全过程,附上文字,并上传到网上,与大家分享。即日起,只要是和扬中有关的,不管是突发的、有趣的、新奇的,只要有线索;无论是单反的、卡片的、手机的,只要您摁下快门;您就是我们的爆料员!欢迎扬中30万人民独家首发爆料正在发生的扬中大小事!
  更重要的是通过我们30万人民的爆料,让扬中的那些假丑恶和见不得光的人和事无所遁形,通过曝光来改善我们扬中的人文环境,那些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真善美的好人好事及时得以弘扬和传播,我们一起爆料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关注扬中的点滴,您,也在被关注!
  例如,坐的士从扬中客运站到扬中行政中心居然收你15元钱,让你感到生气。等等..
  或者,你半夜收到骗子短信,“儿子”说自己开房被公安抓了让你给他汇款,提醒网友注意防范。等等,大街小巷,鸡毛蒜皮,都是可以滴~!
  只要您报的料够及时、犀利、震撼,网站编辑人员将会把您发布的爆料贴推送至扬中之窗首页“今日关注”,让您的爆料成为扬中全市网民关注的热点,让大家一起分享您的故事!
  二、爆料要求
  事件性:
即受大众关注的,具有一定的事件情节;
  公共性:涉及公众利益或公共事务,具有一定社会意义;
  原创性:您爆料帖子必须是首发原创。
  网友请务必将事件发生的人物、地点、过程、涉及部门等关键要素叙述清楚并且尽可能拍摄图片视频上传至论坛(有图有真相),便于网友更直观的了解事件真相以及网站编辑进行事件情况跟进。
  1、不能发布攻击言论、脏话,文明理性爆料;不能发布违法违规贴,不能发布信访内容帖子,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2、对涉及个人(不管是官员还是平民百姓)隐私和负面信息的帖子,文字请不要点名道姓,图片视频当事人显著特征部位如脸部请打上马赛克,管理员有权对其帖子进行编辑修改。
  3、如有证据性材料,请以图片(限2M以内)的形式上传,请拍摄时注意图片能让网友明了事件发生地为扬中某具体地点。(图片尽可能包括当地具有标志性建筑,拍摄照片尽可能的全局性拍摄,局部拍摄,特写……)
  4、爆料重大事件时,为方便网站采编对事件的跟进调查,请留下真实联系方式,本站绝不外泄;(内部查阅)
  5、禁止一切虚假爆料、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性爆料,禁止一切影响全市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大局的爆料。
  三、爆料方法
  1、点击扬中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菜单“微活动”下的“微爆料”,根据提示操作。
  2、给扬中百事通微信公众号回复“爆料”。
  3、通过手机浏览器访问m.yangzhong.ccoo.cn,点击“论坛”再点击“同城爆料”发布爆料信息。
  4、电脑百度“扬中之窗”访问江洲论坛进行爆料。
  四、爆料奖励
  爆料成功后,我们会选择热点事件通过扬中百事通微信公众号的图文推送,但不论是否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只要在爆料之日起5日内攒齐10点人气,我们都将给予相应金额的微信现金红包奖励,其中,大于10点小于20点人气的奖励5元、大于20点小于50点人气的奖励10元、大于50小于80点人气的奖励30元、大于80点人气的奖励50元。被管理员认定为非爆料事件移出同城爆料版块的不适用本奖励规则。本奖励规则试行至2015年7月31日。
  攒齐20点人气是指点赞数+有效回帖数,以手机版论坛页面底部人气数为准,其中,仅少数人以无实质文字内容灌水、恶意骗取奖励的,直接取消奖励资格,其判定权在扬中之窗。

  同一信息有多人爆料的,以最先爆料的为准;在爆料贴后跟帖的不算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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